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专变维修保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专变维修保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收取电费只是一个代收过程,这类小区通常***用的是预付费电表,也称插卡式电表,业主到物业充值购电,而电费是付给供电公司,物业并今年并未收取额外费用。因此,收取电费与维修无关。变压器损坏应该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主要取决于变压器的产权归属。
居民小区变压器的归属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由于供电公司属于国有垄断行业,过去称为供电局,从名字就可以看出,它兼有行政管理职能,类似邮电局。房地产开发项目供电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都是由供电部门来完成的,设备也基本上由供电公司垄断供应。虽然,理论上开发商也可以请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但实际上这些单位与供电部门都有瓜葛,否则验收可能就不合格。
项目完成后,还有一个日后维护的问题,由于小区的箱式变压器是与电网相连的,维修工作必须由供电公司来完成,收费当然是一口价,所以,开发商为了省心省钱,几乎都会选择在竣工后将变压器无偿移交给供电公司,使其成为后者的资产,这样小区变压器日后的维护工作就由供电公司负责了,等于是用资产换取日后的维修。但是,白送的人家也未必接受,有些小开发商为了节省开支,可能自购变压器,或者自己找的施工单位,供电公司可能就不接收。如果变压器没有移交给供电部门,那么,变压器的产权就属于业主共有,在没有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的情况下,日后变压器的维修费用就只能由业主来承担了。
自从房改政策出台,商品房上市以后,国家就将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交由小区自行负责管理,因此而出现了物业行业。也就是说,国家电网不再负责小区内的供电设备,其所有权归小区全体业主,然后由业主交由物业公司管理维护。物业公司只是再原建设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管理维护工作,其出现问题怎么办?按照物业与业委会的合同,一般1000元以下的费用,由物业公司在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中列支,超过1000元的提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支出,按照动用公维的程序进行,物业公司不负担这笔费用。也就是说,由小区全体业主买单。
依据电力法,买卖交易惯例,安全生产法,最高法关于审理物业***案例接受,供电局与物业公司买单:
1.在房款中含有接口费,开发商应交水电气暖等给各服务单位单位。
依据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水,电,气暖等费=盈利费+生产资料费(材料费,设备损耗费,人工费)。
2.物业费中,已经不公平的重复收取70年产权公共设施维修费。
但物业利益链扣留瓜分,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业主可以拒交其变电费与物业费。
小区变压器安装是由开发商和有资质的安装公司签订合同,按小区建设规模来进行安装的,我们这边原来走管沟是算90元一平,走桥架是算110一平,一般呢都是由当地供电部门的检安司来做这个事。(其实呢小区里强电基本上都是开发商找人安装的,检安司主要是安装变压器开关柜配电屏以及设计变压器机房设置图纸之类)
现在绝大部分小区的变压器都是属于国有,也就是供电部门的,部分安置房的变压器也存在私有现象,原则上变压器产权属于谁那么谁就负责维修。
就业主而言,电进户的空开后面就属于业主私有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变维修保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专变维修保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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